这里有份最新的一手房契税“自助办”攻略,跟着操作就可以了!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关于广东省房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上线应用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网上(掌上)办税便利度,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将于2022年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上线应用广东省房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以下简称“省智能办税系统”),并将于2022年11月下旬关闭停用广州市房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现就相关业务办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自然人购买广州市内的一手房(又称增量房),且房地产开发企业已采集房源信息的,可通过省智能办税系统办理一手房契税、印花税申报、缴纳、电子完税凭证开具等事项。
二、房源采集渠道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进入“增量房合同发票信息采集”功能模块完成房源信息采集(具体操作见附件1)。
三、办税渠道及指引
省智能办税系统可选择掌上办或网上办:可在微信小程序“粤税通”中的“房屋买卖”里面的“广东省房产交易智能办税”模块,或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事项办理”-“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模块,按各步骤提示即可完成一手房涉税申报业务办理(具体操作见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点击文末左下角的阅读原文:
1.房地产开发企业采集房源信息操作手册
2.广东省房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申报操作手册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2年10月28日
我们为您送上
广东省房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
增量房(一手房)契税“自助办”攻略,
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步
途径一:“粤税通”微信小程序(推荐)
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粤税通”,点击“请登录”进行实名认证登录后,选择“个人业务”,在“我的不动产税费”找到“房屋买卖”并点击进入,找到“广东省房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
长按识别或扫描上方二维码
也可进入“粤税通”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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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二: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
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xxmh/
1、打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点击首页右上角的“登录”图标,选择“密码登录”中的“自然人业务”类别进行登录,或者选择“扫码登录”并使用粤税通小程序扫码登录。
2、首次使用电子税务局且未实名注册的购房人,请使用“密码登录”-“自然人业务”-“用户注册”功能进行注册认证,注册完成后重新回到密码登录页面操作登录。
3、登录完成后,找到“我要办税”栏目,选择“事项办理”中的“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类别,点击进入操作办理。
第二步
点击“增量房”选项,选择“所属行政区划”并阅读“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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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选择办理模式,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进入下一步。
输入网签合同首页右上角的合同编号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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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①若提示“查询不到数据”或者“信息有误”,请联系开发商采集信息或修正。
②广州市暂不支持“代理申报”模式。
第四步
对房屋基本信息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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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若系统提示上传《房地产分户图》,则在后面第七步中的“其他资料”栏目上传房屋分户图的照片即可。
第五步
对交易双方信息进行确认。
请根据本次申报的房屋是否属于家庭唯一住房,分别选择“优惠申报”或“一般申报”。
1.优惠申报:购买的为家庭唯一住房,可以申请享受契税减免优惠。
①联系电话:必填。
②是否申请优惠:是。(家庭唯一住房优惠税率:总建筑面积90m²及以下税率为1%,90m²以上税率为1.5%。)
③填写家庭成员:申请家庭唯一住房优惠税率,需要填写家庭成员信息,购房人已婚的,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证件信息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台通行证、港澳台身份证、护照等。有曾用名的,还要填写曾用名信息。若购房人未成年,需填写监护人及其未成年兄弟姐妹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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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①已婚的需要先选婚姻状态再填写家庭成员。
②带“*”项为必填项。
2.一般申报:购买的为非家庭唯一住房。
①联系电话:必填。
②是否申请优惠: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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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
补充信息进行确认和录入发票信息。
①是否分别开具税票:购房者为两人及以上时,共同共有的建议合并开具税票,按份共有的可选择分别开具个人税票。
②有“报告”和“分户图”的尽量选择上传,便于审核人员核对信息。
③是否已缴纳印花税:若已缴,需要上传“印花税完税凭证”(非住房)。
④提示发票查验不通过:确认填写无误后,若系统依然有这个提示,可点击“确认”,继续提交,不影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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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步
上传申报所需资料原件的照片,然后点击“确定”进行提交。
请根据本次申报的房屋是否属于家庭唯一住房,分别选择“优惠申报”或“一般申报”。
1.优惠申报:购买的为家庭唯一住房。
①买方身份证件:购买方为1人时,点击“电子证照”按钮自动获取电子证照文件可免于上传证件照片,但当无法自动获取、或者购买方为多个共有人时,则需要自行上传证件照片。
②家庭户口本:需要上传户口本首页、本人页、配偶页、未成年子女页等。
③本次申报住房网签时为家庭唯一住房,但申报时家庭成员名下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时:在“其他资料”栏上传其他住房的购房合同(网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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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般申报:购买的为非家庭唯一住房。
买方身份证件:购买方为1人时,点击“电子证照”按钮自动获取电子证照文件可免于上传证件照片,但当无法自动获取、或者购买方为多个共有人时,则需要自行上传证件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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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步
审核流程如下:
1.审核不通过。收到税务机关退回资料补正通知的,办理人在准备好需要补充的材料后,重新进入“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页面,进行资料上传。
2.审核通过。收到短信审核通过后,通过“税费清缴”和“电子税票”进行清缴税款和下载打印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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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
编发:广州税务融媒体中心
【注意事项】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关于办税服务厅暂停对外服务的通告